亞太鋼桶制造商協會(AOSD)工作守則
譯/辛巧娟
1、宗旨:
在任何時候,都會對競爭對手保密會員企業的商業政策和戰略戰術及其商業活動。
此工作守則旨在作為 AOSD 董事會會議良好的行為指南。
2、目標:
確保嚴格執行。
3、監督規定:
AOSD(亞太鋼桶制造商協會)秘書處代表AOSD組織每個會議。在所有關于競爭法的問題上,聘請專門律師對會員單位進行講解和培訓,并協商解決相關的問題和糾紛。草擬會議議程及主題。所有會議都可用此工作守則。
4、保存記錄:
保持每個議程和會議紀要,能夠準確地反映發生的事件。
確保會議議程、會議記錄和其他重要文件的評審,由之前分配的適當的人員或律師記錄在案(簽字)。
充分描述主管部門的目的,結構和意圖。
5、注意事項
會議活動或會議討論不能發生爭執。如果發生爭執,可以由法律顧問采取法律檢查的方式,要求停止爭論。對與會代表,盡可能使自己不參與爭執的討論或活動。
離開有爭執的活動,會議可以繼續,并詳細、準確記錄會議內容。
6、商業機密
不要與競爭對手討論或交換有關企業商業機密的信息,包括:
7、銷售情況及價格
每個行業和個別公司的銷售價格,包括定價政策,價格差別,折扣和回扣,津貼、條款和條件,信用證條款,銷售的數量等(包括地域及客戶廣泛的銷售網絡)。
8、生產情況
個別公司或行業的生產數據、 生產政策、 生產成本 (包括原材料的成本)、 生產能力、 產能利用率和庫存數據等。
9、公司策略
個別公司有關生產投資計劃的設計、分布或市場營銷的新產品,包括擬議的領土或客戶。
10、運輸費率
個別裝運的利率或利率政策,包括基礎點系統、 區域價格和運費。
11、市場程序
公司按照投標邀請函的投標程序,對特定產品的合同進行投標,在投標過程中可能會對實際或潛在的競爭對手,供應商或客戶有影響,這不影響他們與供應商及客戶之間的業務聯系和與對手之間的市場競爭。
列入黑名單或抵制競爭對手、 客戶或供應商。
禁止討論的主題同樣適用于社交聚會包括 AOSD 會議。
(注:如果您有守則中沒有提及到的具體問題,請與 AOSD 秘書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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