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資料】
中國包協金屬容器委員會制桶分會章程
(1988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制桶分會(以下簡稱分會)是中國包協金屬容器委員會下設的專業分會,是金屬制桶行業的行業組織,又是群眾性的經濟學術團體,接受中國包協金屬容器委的領導。
第二條:堅持中國包裝技術協會提出的“團結、協作、創新、求家”的會風和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組織廣大會員積極開展學術研究和經驗交流、大力普及和推廣制桶先進技術,為加速實現制桶行業現代化做出貢獻。
第二章 任務
第三條:分會的主要任務是:
(一)宣傳、傳達有關制桶工業的政策、法令。
(二)調查研究國內外制桶技術和市場銷售的發展趨勢。搜集、整理、交流各單位之間和科學管理經驗和技術情報資料。
(三)積極做好服務工作,提供制桶技術咨詢,促進制桶企業之間的橫向聯系。對重大項目組織技術攻關,加速制桶工業和制桶科學技術的發展。
(四)參與技術法規、標準、科研規劃的制定和重點項目方案的討論。
(五)在中國包協金屬容器委員會的領導和安排下,組織和參加國內的學術交流及考察活動。參加國際會議和組織專業性的學術討論。
(六)協助本行業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參與國外設備消化吸收和推廣工作。
(七)參與協調機械設備、模具、量刃具和原輔材料的生產及供應工作。
(八)組織技術培訓。編輯出版技術資料、匯編、刊物及提供經濟信息。
(九)組織參加全國性制桶行業的產品展覽,評比活動以及重大科技成果的鑒定。
(十)收集和整理制桶企業、管理人員、科技工作者對制桶工業的意見、要求和建議,供有關部門研究制桶工業政策及規劃時參考。
第三章 會員
第四條:分會會員為團體會員,暫不吸收個人會員。
凡從事金屬制桶工業生產、配套、設計、科研教學單位均可向分會提出入會申請,經批準為團體會員。
第五條:會員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
(二)對分會的工作有建議、批評權。
(三)參加分會舉辦的國內外各項活動。
(四)優先取得分會的有關刊物和資料。
第六條:會員義務
(一)遵守分會章程。
(二)執行分會的決議;承擔分會委托的工作;反映各方面的意見和要求。
(三)積極參加專業活動;為分會提供技術論著及有關科技成果。
(四)積極宣傳、普及有關制桶的科技知識,推廣先進技術成果。
(五)按期繳納會費。
第七條:根據“入會自愿,退會自由”的原則,會員可以退會。
會員連續2年不參加分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并不繳納會費者,即認為自動退會。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分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體會員大會。全體會員大會每三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會員大會的職責:
(一)確定分會工作方針及今后任務。
(二)審查分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三)交流技術經驗和評比優質產品。
(四)選舉分會委員。
(五)修改分會章程。
第九條:由會員推選分會委員。分會委員是全國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的執行機構,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委員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分會委員會的職責: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制定分會工作計劃,指導各專業單位開展活動。
(三)召開下屆會員大會。
(四)推薦優秀學術論文和優秀科技成果,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和所在單位給予獎勵。
第十條:由分會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分會常務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分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行使分會的職責,由秘書長和副秘書長主持協調工作。
第五章 經費
第十一條:分會經費來源:團體會員會費、單位贊助、技術咨詢及分會舉辦的各種服務收入。會員每年定期繳納會費。款額按委員會
議商定數收繳。分會的經費由分會自行管理。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本章程解釋權屬分會委員會。
第十三條:中國包協金屬容器委員會制桶分會暫掛靠在北京制桶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