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設計制作工藝與檢測技術標準實用手冊》
第九篇 中國包裝技術標準選錄
第五章 運輸包裝件試驗方法
第十四節 包裝 運輸包裝件 碰撞試驗方法
(GB/T 4857.20-1992)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對運輸包裝件進行碰撞試驗時所用試驗設備的主要性能要求、試驗程序及試驗報告的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評定運輸包裝件在運輸過程中承受多次重復性機械碰撞的耐沖擊強度及包裝對內裝物的保護能力。它既可作為單項試驗,也可以作為一系列試驗的組成部分。
2 引用標準
GB/T4857.1 包裝 運輸包裝件 各部位的標示方法
GB/T4857.2 包裝 運輸包裝件 溫濕度調節處理
GB/T4857.3 包裝 運輸包裝件 堆碼試驗方法
GB/T4857.17 包裝 運輸包裝件 編制性能試驗大綱的一般原理
GB/T4857.18 包裝 運輸包裝件 編制性能試驗大綱的定量數據
3 試驗原理
采用直接安裝或過渡結構的安裝方法,用縛帶將試驗樣品緊固在碰撞臺上,使其按規定的峰值加速度、脈沖持續時間、脈沖重復頻率和碰撞次數進行碰撞。必要時可在試驗樣品上添加一定負載,以模擬包裝件處于貨垛底部條件下經受多次重復性機械碰撞環境的情況。
4 試驗設備
4.1 碰撞臺所產生的碰撞基本脈沖的波形及允差(見圖)應具有與圖中用虛線表示的標稱加速度時間曲線相類似的半正弦碰撞脈沖。實際碰撞脈沖的波形應限制在圖中用實線表示的容差范圍內。
4.2 試驗時實際碰撞脈沖相應速度變化量的容差應在標稱值的土20%內。試驗時實際碰撞脈沖速度的計算,應從脈沖前o.4D積分到脈沖后0.1D(見圖)。
4.3 碰撞臺的沖擊重復頻率示值誤差不得超過±10%。
4.4 碰撞臺在規定的工作范圍內,臺面檢測點(一般以臺面中心點為準)上,垂直于碰撞方向的正負加速度,在任何時刻都不得超過標稱脈沖加速度值的30%。
碰撞試驗脈沖的波形及允差(半正弦波)
D—標稱脈沖的持續時間,ms;A—標稱脈沖的峰值加速度,m/s2
5 試驗程序
5.1 試驗樣品的準備
按GB/T4857.17的要求準備試驗樣品。
5.2 試驗樣品的各部位的編號
按GB/T4857.1對試驗樣品各部位進行編號。
5.3 試驗樣品的預處理
按GB/T4857.2選定一種條件對試驗樣品進行溫濕度預處理。
5.4 試驗時的溫濕度條件
試驗應在與預處理相同的溫濕度條件下進行,如果達不到相同條件,也應盡可能在與之接近的溫濕度條件下進行試驗。
5.5 試驗步驟
5.5.1 記錄試驗場所的溫濕度。
5.5.2 將試驗樣品按正常運輸狀態置于碰撞臺臺面上,采用直接安裝或過渡結構的安裝方法,用縛帶將試驗樣品緊固在碰撞臺上,過渡結構應具有足夠的剛性,以避免引起附加的共振。
5.5.3 按預定的峰值加速度、脈沖持續時間、脈沖重復頻率和碰撞次數進行碰撞試驗。必要時可在試驗樣品上添加負載,加載方法應符合GB/T4857.3的要求。
5.5.4 試驗后按有關標準規定檢查包裝及內裝物的損壞情況,并分析試驗結果。
6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a.試驗樣品的數量;
b.詳細說明;包裝容器的名稱、尺寸、結構和材料規格、附件、緩沖襯墊、支撐物、固定方法、封口、捆扎狀態及其他防護措施;
c.內裝物的名稱、規格、型號和數量等;
d.試驗樣品和內裝物的質量,以千克計;
e.試驗設備的說明;
f.試驗樣品的安裝方法;
g.試驗時,試驗樣品的預定狀態;
h.預處理時的溫度、相對濕度和時間;
i.試驗場所的溫度和相對濕度;
j.峰值加速度、脈沖持續時間、脈沖波形、脈沖重復頻率和碰撞次數;
k.記錄試驗結果并提出分析報告,
l.說明所用試驗方法與本標準的差異;
m.試驗日期、試驗人簽字、試驗單位蓋章。
附錄A 碰撞參數的選擇
(參考件)
A1 本參考件提供下列數值,供碰撞試驗時選用。
項目 |
單位 |
標稱值 |
峰值加速度(A) |
m/s2 |
100 |
250 |
脈沖持續時間(D) |
ms |
11 |
6 |
相應的速度變化量
V=2AD/π |
m/s |
0.70 |
0.95 |
脈沖重復頻率 |
次/min |
60~100 |
碰撞次數 |
次 |
1000±10 |
脈沖波形 |
— |
近似半正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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