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設計制作工藝與檢測技術標準實用手冊》
第九篇 中國包裝技術標準選錄
第五章 運輸包裝件試驗方法
第一節 包裝 運輸包裝件 試驗時各部位的標示方法
(GB/T 4857.1-1992)
本標準等效采用ISO2206—1997《包裝—完整、滿裝的運輸包裝件———試驗時各部位的標示方法》。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運輸包裝件(以下簡稱包裝件)在進行試驗時標示部位的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標示包裝件,標示包裝容器亦可參照使用。
2 標示方法
2.1 平行六面體包裝件
包裝件應按照運輸時的狀態放置,使它一端的表面對著標注人員,如遇運輸狀態不明確,而包裝件上又有接縫時,則應將其中任意一條接縫垂直立于標注人員右側。標示方法如下(參見圖1)。
圖1
a.面
上表面標示為1,右側面為2,底面為3,左側面為4,近端面為5,遠端面為6。
b.棱
棱是由組成該棱的兩個面的號碼表示(如包裝件表面上1和右側面2相交形成的棱用1-2表示)。
c.角
角是由組成該角的三個面的號碼表示(如1-2-5是指包裝件上表面1、右側面2和近端面5相交組成的角)。
2.2 圓柱體包裝件
包裝件按直立狀態放置,標示方法如下(參見圖2)。
圖2
圓柱體的頂面兩個相互垂直直徑的四個端點用1,3,5,7表示,圓柱體底面相對應的四個端點,用2,4,6,8表示。這些端點分別聯成與圓柱體軸線相平行的四條直線,各以1-2,3-4,5-6,7-8表示。
如果圓柱體上有接縫時,要把其中的一個接縫放在5-6線位置上,其余按上述方法順序進行標示。
圖3
2.3 袋
袋應臥放,標注人員面對袋的底部。
如包裝件上有邊縫或縱向縫時,應將其中一條邊縫置于標注人員的右側,或將縱向縫朝下。標示方法如下(參見圖3)。
袋的上面表標示為1,右側面為2,下面為3,左側面為4,袋底(即面對標注人員的端面)為5,袋口(裝填端)為6。
2.4 其他形狀的包裝件
其他形狀包裝件,可根據包裝件的特性和形狀,按本標準第2.1,2.2,2.3條所述的方法之一進行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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