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一體化管理體系典型案例》
主講/辛巧娟
程序文件(20)——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1 目的
為確定潛在的事件或緊急情況并做出反應,預防或盡可能減少伴隨的損失和影響。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生產、服務活動中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潛在的事件或緊急情況。
3 職責
3.1 綜合管理部歸口管理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
3.2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員工進行應急準備與響應的知識培訓。
3.3 各部門對本部門的潛在的事故和緊急情況進行預防控制,并參與全公司的應急準備與響應活動。
3.4 技術副總經理監督、指導本程序的實施。
4 工作程序
4.1 識別潛在的緊急情況
經對環境和危險因素的評價,我公司潛在的事件或緊急情況有:
(1) 電氣或可燃物火災事故。
(2) 鍋爐爆炸。
(3) 壓力容器或氣瓶爆炸。
(4) 危險化學品、有毒有害物質泄漏。
(5) 食物中毒等。
對潛在的事件或緊急情況按《突發性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進行具體管理。
4.2 應急準備
4.2.1 應急預案
(1) 綜合管理部就可能發生的各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潛在的事件或緊急情況,組織各相關部門分別編制相關的《應急預案》。
(2) 各《應急預案》應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4.2.2 應急預案的基本要求
(1) 應急預案的內容應至少包括:現場危險類型(如:如易燃、易爆、泄漏)、預計影響范圍、救援機構、職責分工、聯絡信息、疏散路線、采取的措施、外部支援和人員培訓等。
(2) 應急預案應考慮有關相關方的需求,如應急服務機構、相鄰組織或居民等。
4.2.3 應急準備的日常管理
(1) 根據已識別的潛在的事件或緊急情況類型,在危險區控制點(如劇毒品庫、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場所及重大危險源存在場所)的顯著位置張貼或設置必要的警示標志、危害告知牌或警示語(如有毒物品、高壓危險、禁止煙火),在明火作業、搶險施工或吊裝等現場設置警戒區域和警示標志(如危險作業區、注意安全、當心觸電、注意防護等)。
(2) 在重大風險控制點應按綜合管理部核定的《應急設備與物資清單》配備必要的應急防護設備、物質和器材等,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物資的配備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3) 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及重點要害崗位人員應配備完善的個人防護用品(如手套、口罩、靴子、防護眼鏡、防毒面罩),并培訓員工熟練使用。根據應急救援搶險的需要配備必要的救援車輛及安全警戒器材。
(4) 綜合管理部必須對各種應急設備、設施經常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及測試,對重大風險場所、關鍵要害崗位的應急器材和安全設施進行定點標識和定期檢查,健全緊急情況時的對內、對外聯絡渠道。
(5) 各部門負責將發生緊急情況時的應急疏散的路線標識和集合地點張貼在顯要位置,各部門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
(6) 人力資源部對與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有關的崗位人員,進行崗位教育和應急知識培訓,指導應急預案的貫徹落實。
4.3 應急預案演練和評審
4.3.1 應急預案演練
(1) 可行時,對應急預案進行定期演練,以確定現有設備及程序的有效性,提高員工的應急響應能力。
(2) 綜合管理部或潛在的事件(或緊急情況)可能發生部門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可行時可適當考慮有關的相關方參與其中。演練前應編寫《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實施演練。演練后要總結經驗教訓并編寫在《應急預案演練報告》中。
4.3.2 應急預案評審
(1) 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人員定期評審應急預案,特別是在定期演練和緊急情況發生后,應根據評審結果對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修訂,以確保應急預案與響應的適宜性,使其不斷完善。
(2) 對任何已識別的糾正措施的需求或預防措施的機會進行整改,綜合管理部負責后續驗證。
(3) 編寫《應急預案評審報告》,以記錄應急預案評審及其更改,以及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的實施和驗證情況。
4.4 應急響應
4.4.1 一旦事件或緊急情況發生,應按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實施控制。責任人員或發現人員對發生的事故或緊急情況首先做出有效反應,進行施救。如事態嚴重難以處理或控制,應立即與主管部門責任人聯絡,主管部門責任人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組織人員按應急預案進行應急響應。
4.4.2 應急響應的程序為:接警(快速反應)→控制(切斷源頭,防止發生次生災害)→救人(救助負傷或中毒人員,緊急疏散參加救援之外的員工和居民)→處置(調查、監測、清理現場)。
4.4.3 應急響應負責人必須迅速趕赴現場指揮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搶險救災工作,并審定現場實際情況,做出恰當的處置措施。
4.4.4 應急救援人員在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發生時,必須以最快的速度趕到事故現場,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4.4.5 參加應急救援人員接到報警后,反應遲鈍,行動緩慢,或無故不到現場,導致事件(事故)擴大,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4.6 綜合管理部負責事件(事故)警戒區域的標識與警戒任務,確保應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4.4.7 當事故導致的應急狀態超出了公司自身的應急響應能力時,應及時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員決定是否向上級主管們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請求醫療救護、消防、治安保衛、污染控制和監測等方面的緊急援助。
4.4.8 事故發生后,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改進活動按《事件調查、不符合控制程序》和《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執行。
5 相關文件
5.1《事件調查、不符合控制程序》
5.2《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5.3《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
5.4《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預案》
6 相關表格和報告
6.1 《應急設備與物資清單》(略)
6.2 《糾正/預防措施實施紀錄》(略)
6.3 《應急預案》(略)
6.4 《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略)
6.5 《應急預案演練報告》(略)
6.6 《應急預案評審報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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