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桶企業自己產生的危廢應該怎樣處置才合法?比如油漆桶等
文/楊柳
問:
我們制桶企業在生產過程中,自已會產生一些危廢,比如油漆桶、廢油桶、清洗劑桶、漆渣等等,應該怎樣處置才合法?
答:
企業自已產生的危廢,可按照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1、危險廢物的申報登記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依照國家規定的內容和程序,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如實進行申報登記。申報登記的范圍不僅包括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危險廢物,還包括在其他的非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如在科研、教學、醫療等活動中所產生的危險廢物。申報事項有重大改變時,應及時申報。
在人們日常生活活動中產生的數量較少或危害極小的危險廢物,不屬于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規定的申報登記的范圍。
2、危險廢物申報登記的內容
危險廢物申報登記的主要內容有:所產生的危險廢物種類、性質、數量、濃度、排放(或轉移)去向、排放地點、排放方式(或利用、貯存、處理、處置的地點或方式)、危險廢物的貯存、利用或處置場所等。
3、產廢單位為什么需要申報登記
申報登記對危險廢物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①有利于規范危險廢物管理
通過申報登記能夠掌握各行業危險廢物管理現狀,對于管理好危險廢物的產生、轉移以及處理處置工作奠定基礎,從而真正實現“抓住源頭、管住貯存與流動、確保無害化最終處置”的全過程控制方針。
②有利于完善申報內容,豐富決策支持信息
通過開展申報登記工作,可摸清危險廢物底數,有利于建立危險廢物數據庫和現代化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危險廢物信息動態傳輸,提高信息交換能力,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③有利于完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我國危險廢物的認定采取《名錄》與危險特性鑒別標準相結合的方法。環保部門可根據申報登記情況,分析匯總危險廢物類別,進一步完善《名錄》。
4、危險廢物的轉移
我們通常所說的危險廢物的轉移是指產生單位將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經營單位處理的過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規定,在我國境內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也就是說,危險廢物的產生單位只能將其危險廢物交由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或處理。
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在轉移危險廢物前,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劃;經批準后,產生單位應當向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聯單。
5、危廢轉移聯單網上申請流程
通常所說的危險廢物的轉移是指產生單位將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經營單位處理的過程。危險廢物轉移五聯單是指危險固體廢物轉移的五聯單,涉及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接受單位、運輸單位、產生單位和接受單位相關主管部門等五個單位,此單必須在5個單位有留檔。
轉移聯單的第二第三部分是運輸單位跟處置單位的信息、包括車輛的車牌、道路運輸證號、處置單位的經營許可證號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轉移聯單必須按照實際情況填寫。
6、產廢單位注意聯單的實施要點
轉移聯單的填寫需一車一單,一類一單。
省內轉移實行網上報告制度,取消紙質聯單,實行電子聯單。
跨省轉移危險廢物的單位仍需填寫紙質聯單,并同時網上填報。
電子聯單須打印一份,與跨省轉移填寫的紙質聯單一起整理,建檔備查。
網上申報正常,無漏報,實際轉移總量須與網上申報轉移總量一致。
企業需將近五年內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保存齊全,數據與申報登記等材料數據一致。
聯單管理措施:對未執行危廢轉移網上報告規定的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各級環保部門在危廢規范化檢查中要將其評為不合格,并追究上述單位的責任。
處罰依據:《固廢法》第七十五條:不按照國家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7、危險廢物的運輸轉移要求
(1)危險廢物的運輸是指從危險廢物產生地移至處理或處置地的過程。危險廢物的運輸需選擇合適的容器、確定裝載的方式、選擇適宜的運輸工具、確定合理的運輸路線以及制定泄漏或臨時事故的補救措施。
(2)危險廢物運輸單位需要具備危險貨物運輸資質, 運輸危險廢物的車輛必須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輸者應經過專門的培訓,并配備必要的防護工具,熟悉突發狀況的應急處理措施。
(3)運輸單位和個人在運輸危險廢物過程中,應按要求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并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得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
目前,危廢廢物的管理工作已經全面電子化,危廢申報、登記、轉移都通過固廢全過程監管平臺進行。有的區域,固廢監管已經升級到了智能監控階段,點、線、面,全方位監管危廢生產、運輸、處置的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