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廢包裝桶屬于危廢嗎?該如何處置?
文/三哥
這些空桶能否交給供應商回用于原始用途?
問題1:
A公司使用少量膠水,會產生少量膠水空桶(25L鐵桶),能否交給供應商回收利用于原始用途,重新裝膠水,再出售到A公司。可以的話,需要辦理什么手續?問題2:B公司生產中使用的清洗劑和酒精,是由原供貨商處采購而來,當這個清洗劑和酒精消耗完畢,在供貨商同意的情況下,清洗劑和酒精的包裝空桶是否可以交由這個供貨商再回收使用?B公司為了保證空桶的流向和用途合法,和供貨商簽訂協議作為約束,并保留雙方交接移轉記錄,請問此方案是否可行?答復:根據《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任何不需要修復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質,或者在產生點經過修復和加工后滿足國家、地方制定或行業通行的產品質量標準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質,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
【危廢小知識】
硝基油漆稀釋劑廢桶:硝基油漆稀釋劑有三個種類,分別是香蕉水、酯類溶劑、特種用途的硝基油漆稀釋劑等,硝基油漆稀釋劑都是易燃的危險品,必須存放在空氣流通、溫度適中的倉庫中,并隔離火源與熱源及防止強烈目光的照射,避免引起燃燒的危險。
廢機油桶:潤滑油桶、抗磨液壓油桶等屬于危險廢物名錄里的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類別,企業使用過但仍含有或直接沾染廢機油的廢棄機油桶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所列“900-041-49 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清洗雜物”。
這些廢包裝桶這樣處置,違法!
2021年9月,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發現,寧夏某集團公司存在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不落實,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違法違規建設生產。該公司生產中產生的甲基異丁基酮廢包裝桶屬于危險廢物。督察發現,該公司擅自將2017至2019年期間產生的約4500個甲基異丁基酮廢包裝桶作為普通廢鐵,分3批非法出售給沒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石嘴山市某廢舊物資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該公司于2021年6月偽造與原料供應商南京某石油化工公司簽訂的包裝桶回收協議,并偽造安全生產部門員工的簽字。該公司將大量甲基異丁基酮廢包裝桶隨意堆放在廠區內未及時處置。督察發現,1200多個廢包裝桶堆存在沒有防滲等安全措施的廠區西側樹林內空地和自行車棚內,不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直到督察進駐前夕,企業才將廢包裝桶轉移給有資質的寧夏某環境資源有限公司處置。
2021年6月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大量甲基異丁基酮廢包裝桶在無防滲等安全措施的廠區西側樹林內空地露天堆放
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油漆廢渣、廢油漆桶是日常生活中較常見的危險廢物。油漆廢渣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燃料、涂料廢物”,危險特性為毒性、易燃性;廢油漆桶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過濾吸附介質”,危險特性為毒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八十條、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取得許可證。許可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禁止無許可證或者未按照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停業或者關閉:(四)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的。有前款第四項行為,處所需處置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二十萬元的,按二十萬元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三)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堆放、利用、處置的;(四)無許可證或者未按照許可證規定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產生此類廢棄物的企業或單位個人,應按要求申報產生危廢的類別、數量、去向,同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防滲、防漏等措施進行暫時貯存,并交給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進行處置。根據法律規定,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即構成污染環境罪。
企業危廢怎么處置才合法?
危險廢物的申報登記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依照國家規定的內容和程序,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如實進行申報登記。申報登記的范圍不僅包括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危險廢物,還包括在其他的非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如在科研、教學、醫療等活動中所產生的危險廢物。申報事項有重大改變時,應及時申報。
在人們日常生活活動中產生的數量較少或危害極小的危險廢物, 不屬于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規定的申報登記的范圍。危險廢物申
報登記的內容
危險廢物申報登記的主要內容有:所產生的危險廢物種類、性質、數量、濃度、排放(或轉移)去向、排放地點、排放方式(或利用、貯存、處理、處置的地點或方式)、危險廢物的貯存、利用或處置場所等。
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為什么需要申報登記
申報登記對危險廢物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①有利于規范危險廢物管理
通過申報登記能夠掌握各行業危險廢物管理現狀, 對于管理好危險廢物的產生、轉移以及處理處置工作奠定基礎,從而真正實現“抓住源頭、管住貯存與流動、確保無害化最終處置”的全過程控制方針。
②有利于完善申報內容,豐富決策支持信息
通過開展申報登記工作,可摸清危險廢物底數,有利于建立危險廢物數據庫和現代化管理信息系統, 實現危險廢物信息動態傳輸,提高信息交換能力,時限信息資源共享。
③有利于完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我國危險廢物的認定采取《名錄》與危險特性鑒別標準相結合的方法。環保部門可根據申報登記情況,分析匯總危險廢物類別,進一步完善《名錄》 。
危險廢物的轉移
我們通常所說的危險廢物的轉移是指產生單位將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經營單位處理的過程。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規定,在我國境內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也就是說,危險廢物的產生單位只能將其危險廢物交由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或處理。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在轉移危險廢物前,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劃;經批準后,產生單位應當向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聯單。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網上申請流程
通常所說的危險廢物的轉移是指產生單位將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經營單位處理的過程。危險廢物轉移五聯單是指危險固體廢物轉移的五聯單,涉及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接受單位、運輸單位、產生單位和接受單位相關主管部門等五個單位,此單必須在5個單位有留檔。
轉移聯單的第二第三部分是運輸單位跟處置單位的信息、包括車輛的車牌、道路運輸證號、處置單位的經營許可證號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轉移聯單必須按照實際情況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