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965年9月27日,國際海事組織以A.81(Ⅳ)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以下簡稱《國際危規》,作為全球海洋運輸包裝貨物的指導規則。它依據并為實施《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以下簡稱《SOLAS公約》和經1978年議定書修正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以下簡稱《罵人破了73/78》而制定。其制定原則是,除非符合規則的要求,否則禁止裝運危險貨物。其目的是,使航行更安全,使海洋更清潔,防止事故發生,保障人命和財產安全。
《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自實施以來,由國際海事組織統一進行定期修正,并且從2004年1月1日開始作為中制性規則實施(部分章節除外)。截止2008年12月31日,國際海事組織已經出版第34-08版《國際危規》首次將危險貨物從業人員的培訓作為強制性要求。長期以來,我國對危險貨運輸業的管理尤其是對外貿運輸,主要以《國際危規》為基礎。輔以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本書從包裝危險貨物的分類、包裝、積載、隔離、托運、管理及主管機關批準等方面詳細地介紹了危險貨物運輸的基礎認識和操作指南,是包裝、貨主、托運人/承運人、海事管理人員等的理論參考和操作指南。同時,本教程還將作為《國際危規》中要求的危險貨物從業人員的培訓教材。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包裝危險貨物運輸現狀
第二節 包裝危險貨物法律體系
第三節 包裝危險貨物管理現狀
第四節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
第二章 分類
第一節 危險貨物基礎知識
第二節 分類
第三節 危險貨物運輸條件鑒定
第三章 危險貨物包裝
第一節 包裝基礎知識
第二節 包裝導則及特殊規定
第三節 危險貨物包裝使用
第四節 危險貨物包裝檢驗管理
第四章 托運程序
第一節 危險貨物的托運
第二節 危險貨物的承運
第三節 危險貨物的標志、標記和標牌
第四節 危險貨物的申報
第五章 運輸作業
第一節 積載
第二節 隔離
第三節 特殊作業
第六章 危險貨物事故應急措施
第一節 危險貨物事故應急處理概述
第二節 危險貨物事故報告
第三節 危險貨物火災處理
第四節 危險貨物泄漏處理
第七章 醫療急救
第一節 感染危險貨物的主要途徑
第二節 危險貨物事故中的人員防護
第三節 搶救傷員的一般原則
第八章 主管機關批準運輸
第一節 總論
第二節 爆炸品
第三節 自反應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批準
第四節 放射性物質批準
附錄 條目批準類型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