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选用应始终警惕火灾及人身安全
译/杨文亮
最近在《Sprinkler Age》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包装应重视火灾和安全》的文章,虽然这本杂志不是包装行业必看的杂志,但考虑到很多企业未来的需求,我们认为这篇文章是值得所有包装企业及用户花时间阅读的。
写这篇文章的作者,是两个密切关注和处理各种危险及预防安全的专业人士,近期他们关注的重点放到了越来越受欢迎的塑料桶及复合中型散装容器(IBCs)的液体包装运输和储存方面,包括那些属于易燃和可燃的包装材料。
现今,当大量的液体货物需要运输时,尤其是相对于钢桶来说,IBCs往往被视为大批量运输货物最经济包装产品。然而,在选择IBCs时,灌装的货物往往忽略了在盛装易燃易爆液体时使用这种包装所带来的重大风险。虽然联邦的要求是允许这些产品在IBCs中运输,但是除非在某些特别的条件下,是不允许将它们存储在仓库或配送中心的。
《Sprinkler Age》杂志发表的这篇文章的作者,为我们分享了他们对包装这一领域安全问题的关注成果和丰富的经验,以及他们的长期和杰出的职业生涯。他们直面联邦交通法规,指出许多州和地方发生的火灾与行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局(OSHA)的要求之间的矛盾,因为他们涉及在IBCs中运输和储存易燃易爆液体事件的调查中,发现了太多的问题。
相关规定:
1、根据现行的联邦危险品运输条例(49 CFR Parts 100-185)规定,易燃易爆液体可以使用IBCs进行运输。
2、根据国家消防协会NFPA 30准则,以及OSHA标准的现行州和地方消防规范,只有在特定的、有限的条件下,才允许在室内储存易燃易爆液体。
3、所谓合格的复合IBCs包装,是那些通过了保险商实验室(UL 2368)或FM批准标准6020严格测试的产品。因此指定的IBCs可以在商业上使用,但不能广泛使用。
4、NFPA 30提供了对可燃液体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堆垛储存的设计要求,即在有适当的灭火系统保护的仓库中堆垛四层高的圆柱形钢桶。
5、对于未列出的复合IBCs包装,没有保护存储的选项。这种包装必须被视为数量有限的无安全保证的储存及运输包装。
虽然文章是针对消防系统和消防员为对象而写的,但对于生产、灌装和运输及使用易燃易爆产品的企业,在选用包装时应注意的事项,这是显而易见。塑料包装材料能迅速在火灾现场燃烧,并增加燃烧和爆炸的火灾危险程度,这个问题必须引起广泛的重视。
美国工业包装协会强烈劝导:对于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运输和储存,最好选用钢桶作为包装,这是目前被广泛认为是最安全的包装物。
(原文来源:The Industrial Steel Drum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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