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在鋼桶包裝行業的應用(2)
——解讀2008版《國際海運危規》
楊文亮
五、《海運危規》對鋼桶包裝的要求
1、代碼與標記
下列標記示例為盛裝液體貨物的閉口鋼桶。盛裝固體貨物的開口鋼桶、修復的盛裝液體貨物的閉口鋼桶和修復的盛裝固體貨物的開口鋼桶的標記,與此有部分區別,以《海運危規》標準規定執行。
代碼及標志說明:
(1)un為聯合國包裝符號。印刷用小寫,模壓可用大寫(UN)。
(2)容器代碼:前面1為桶類;A為制桶材料為鋼材;后面1為閉口桶,開口桶為2。
(3)容器類型:X為Ⅰ類包裝;Y為Ⅱ類包裝;Z為Ⅲ類包裝。
(4)相對密度:貨物的相對密度值,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數。
(5)制造國代號:CN代表中國。
(6)生產廠代號:該代號體現該鋼桶制造廠所在的行政區域,由國家統一編號。
(7)生產批次:由鋼桶企業自行編號,不同設計的產品應用不同的編號,危險品包裝桶每個批次最多2000只。
(8)制造年份:鋼桶制造年份的最后兩位數字。
解讀:有的企業生產批次編號隨意編,是不對的。不論鋼桶的尺寸、材料厚度、封閉器類型、盛裝貨物的名稱,只要有任一個參數有所改變,編號都要更改(改變涂裝顏色可以不用改變編號),而且每批(每個編號)鋼桶數量不得超過2000只,非危險貨物的普通包裝鋼桶的批量可以為5000只。每年開始從PI:001起重新按次序編號。
2、海運危規中鋼桶的三種封口類型
一般來說,危險貨物的包裝桶封口應嚴密,特別是易揮發、劇毒、腐蝕性強的各種貨物。但是,對有些危險貨物而言,封口不僅要求嚴密,而且要求有通氣孔。因此,危險貨物包裝桶的封口要根據所裝貨物的性質來決定,海運危規中包裝的封口類型包括以下三種:
(1)有效封口:不透液體的封口。
(2)氣密封口:不透蒸氣的封口。這類封口,除非一覽表中另有規定,適用于盛裝具有以下特性物質的包件:
a.產生易燃氣體或蒸氣;
b.在干燥情況下可能有爆炸性;
c.產生有毒氣體或蒸氣;
d.產生腐蝕性氣體或蒸氣;
e.可能與空氣發生危險性反應。
(3)牢固封口:所裝的干燥物質在正常操作中不致漏出的封口,這是對任何封口的最低要求。通常情況下,下列危險貨物的運輸需要采取此類封口:
a.油浸的紙、棉、綢、麻等及其制品;
b.碳化鈣(電石)。因為碳化鈣吸收水分后會發生反應產生乙炔氣體,如果乙炔氣體發生積聚會在碰到火星的情況下發生爆炸。
c.雙氧水。因為雙氧水受熱或經振動會分解釋放氧原子,導致爆炸危險。
d.液態氮。由于液態氮的臨界溫度為-147.1℃。很容易汽化,如果發生積聚,有爆炸危險。
3、《海運危規》對鋼桶包裝的結構要求
(1)桶身和桶蓋應根據鋼桶的容量和用途,使用型號適宜和厚度足夠的鋼板制造。
解讀:很多企業的銷售人員,根本不問用戶用來裝什么,也不問貨物的物理和化學性質,只問要多大容量的鋼桶,是閉口還是開口,什么顏色。這些都是很明顯的外部特征,但不能表明同一種厚度的鋼桶就能適合所有貨物包裝。
(2)擬用于裝40L以上液體的鋼桶,桶身接縫應焊接。擬用于裝固體或者裝40L以下液體的鋼桶,桶身接縫可用機械方法結合或焊接。
解讀:在一些小容量鋼桶生產中,現在還有縱縫采用搭扣的連接形式的,這些鋼桶一般都是用來盛裝固體貨物或粘稠狀貨物的,對密封性要求不嚴格。這種接縫形式不是所有貨物都能采用的。
(3)桶的凸邊應用機械方法接合,或焊接。也可以使用分開的加強環。
解讀:分開的加強環,就是鋼桶桶身與桶底頂不用卷邊,而是用焊接方式,這樣接合部位的強度就非常小,為了加強“凸邊”的強度,而另外制作鋼筋或鋼條加強環,然后套在凸邊處點焊固定。這種結構在國內還沒發現有,但在國外早已出現。
(4)容量超過60L的鋼桶桶身,通常應該至少有兩個擴張滾箍,或者至少兩個分開的滾箍。如使用分開式滾箍,則應在桶身上固定緊,不應移位。滾箍不應點焊。
解讀:開式滾箍就是在桶身上不用脹筋,而是另外制作兩個環形的箍,套在桶身上環筋的位置。這個滾筋一般用橡膠做成的,并緊緊地套在桶身上,不會左右移動。在鋼桶搬運時,可以采用滾桶的方式。國內有的用戶也有要求這樣結構的鋼桶,因滾箍成本高,所以使用的不普遍。
(5)閉口鋼桶桶身或桶蓋上用于裝入、倒空和通風的開口,其直徑不應超過7cm。開口更大的鋼桶將被視為開口鋼桶。桶身和桶蓋的開口封閉裝置的設計和安裝應做到在正常運輸條件下始終是緊固和不漏的。封閉裝置凸緣應用機械方法或焊接方法恰當接合。除非封閉裝置本身是防漏的,否則應使用密封墊或其他密封件。
解讀:海運危規中的閉口桶與開口桶的概念與國家標準中的有所不同。國家標準中的開口桶是“指可拆卸桶頂的鋼桶,其桶頂就是開口桶的頂蓋”;而閉口桶則是“指裝有不可拆卸桶頂的鋼桶,其桶頂和桶底用卷邊接縫或其他方法永久地固定地桶身上”。在海運危規中,雖然也是同意這樣的概念,但過大的桶口(直徑超過7cm),就要被當作開口鋼桶對待了。
(6)開口鋼桶的封閉裝置的設計和安裝,應做到在正常的運輸條件下該裝置始終是緊固的,鋼桶始終是不漏的。所有桶蓋都應使用墊圈或其他密封件。
(7)如果桶身、桶蓋、封閉裝置和連接件所用的材料本身與裝運的物質是不相容的,應施加適當的內保護涂層或處理。在正常運輸條件下,這些涂層或處理層應始終保持其保護性能。
解讀:所選用內涂鋼桶,其鋼桶封閉器內表面與貨物可直接接觸的部位也應內涂相適應的涂料。如嵌入式法蘭、桶塞等。
(8)內容器在鋼桶中的放置方式應做到在正常運輸條件下,不會因內容器的破裂、戳穿或滲漏而使內裝物進入鋼桶中。裝運液體的內容器封閉口朝上,并在鋼桶上標有明顯的表示作業方向的標識。
解讀:這里是指鋼塑復合桶或內襯鋼桶。有些企業生產的鋼塑復合桶,由于內膽相對于外鋼桶過小,所以內膽在鋼桶內不用固定,在運輸中容易出問題。有些內膽由于灌裝貨物溫度高或鋼桶在太陽下曝曬,使內膽軟化,內膽陷進了桶里,連內膽的桶蓋都一同陷進去了。這些情況都是不允許的,內膽應該緊緊地固定在鋼桶內部,內膽的尺寸應該略小于外鋼桶,中間有一定的過盈配合最好。
(9)襯墊和墊圈應是惰性的,并與內裝物的性質相適應。
解讀:有的企業,長年采用同樣的密封圈,不論用戶盛裝什么貨物,都說沒問題,好像一種封閉圈就是萬能的,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應該搞清楚用戶盛裝什么貨物,那種密封圈適用那些貨物,并在生產時,配備與貨物性質相適應(不反應、不腐蝕、不變質、不污染貨物)的密封圈。
(10)當貨物在運輸時易于變成液態時,不允許使用開口鋼桶。
解讀:有的固體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某些極端環境,可能會變為液體,這種貨物就不能當作固體貨物來包裝。一旦環境變化,變成了液體,將可能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比如瀝青,平常時是固體,但如果遇到高溫或火災,很快會變成液體。如果采用開口鋼桶,一旦流出,就可能發生燃燒或爆炸。所以瀝青在海運中應該采用閉口鋼桶。諸如此類的危險貨物還有很多,不可馬虎。
(11)不論是閉口鋼桶或開口鋼桶,在盛裝具有以下特性的貨物時應滿足氣密性封口的要求:
a.產生易燃氣體或蒸氣;
b.在干燥的情況下,可能有爆炸性;
c.產生有毒性氣體或蒸氣;
d.產生腐蝕性氣體或蒸氣;
e.可能與空氣發生危險性反應。
解讀:具有這種危險性的貨物也有不少,例如電石,雖然鋼桶不密封時,貨物也不會滲漏出來,但桶內電石遇到空氣極易反應生成電石氣,這種氣體可能爆炸或燃燒,所以出口電石的鋼桶,不僅鋼桶要求密封性好,桶口也要求用卷邊的形式一次密封,以便隔離空氣的進入。
(12)如果鋼桶可能由于內裝物釋放氣體而產生壓力時,可在容器上安裝一個通氣孔,但釋放氣體不應因其毒性、易燃性和排放量而造成危險。
解讀:在電石的包裝鋼桶中,我國采用過通氣孔的方式,在每個鋼桶頂部安裝一個通氣閥,當桶內電石氣的壓力達到一定量時,通氣閥自動打開,釋放桶內氣體,減小桶內壓力。
(13)在運輸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溫度下會變成液體的固體所用的鋼桶,也應具備裝載液態物質的能力。
解讀:對于可能變成液體的固體貨物的包裝鋼桶,要按照裝液體的鋼桶要求來生產和試驗,才能達到盛裝液體貨物的能力。
(14)用于盛裝粉末或顆粒狀物質的開口鋼桶,應防撒漏或配備襯里。
解讀:在實際使用中,有些開口鋼桶的封閉裝置可能會失效,這種時候,內部的貨物就會撒出來,不僅造成環境的污染,而且造成貨物損失,給船務人員也造成麻煩。所以,對于盛裝出口貨物的開口鋼桶,一般都要先把貨物封閉在內襯里,然后再封在桶里。這樣既使封閉器失效,貨物也不會立即撒漏,也便于運輸人員采取補救措施。
(15)應采取適當措施,確保沒有造成危險的壓力升高。
解讀:當鋼桶遇到高溫或火災時,內部壓力會很快升高,這樣就容易造成鋼桶爆炸,產生一連串的事故。因此,國外鋼桶封閉器生產企業,首先發明了尼龍桶蓋,目前國內也有企業采用。尼龍桶蓋的好處,就是當環境溫度升高時,它會熔化,失去密封作用,從而使桶內不會產生過高的壓力。很多人不知道尼龍桶蓋的這個作用,只是簡單的認為是為了防腐蝕,其實它的真正作用是防止高溫安全。
(16)用于盛裝液態爆炸品的Ⅰ類包裝鋼桶,其封閉裝置應確保有雙重防滲漏保護。
解讀:所謂雙重防滲漏保護,其實就是在采用機械密封的同時,還必須采用填料、墊圈等密封方式。比如桶口,除了卷邊鎖裝和螺紋密封,還必須采用墊圈和襯圈;又如桶底頂與桶身的卷邊密封,除了采用七重卷邊的形式密封外,卷邊內還必須填充密封膠。對于Ⅰ類包裝鋼桶來說,密封膠的重要性不容質疑,一定要做好,不可疏忽。
(17)用于盛裝液態爆炸品的鋼桶,其密封裝置應包括適宜的墊圈,如果采用螺紋封閉器,應防止爆炸物質進入螺紋中。
解讀:因為爆炸品進入螺紋中,當擰緊或擰開螺紋時,可能因摩擦產生能夠發生爆炸的熱量,從而發生爆炸危險。
(18)盛裝可溶于水的物質的鋼桶,應是防水的。裝運減敏或退敏物質的容器應封閉以防止濃度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變化。
解讀:就是說,有些物質是可以溶于水的,包裝時應該防水,如果水進入鋼桶,可能會使它的性質發生變化,比如濃度減少、原來是粉末狀可能遇水變成了塊狀,或者原先是固體,溶于水后變成了液體等等,這種貨物既便是固體的,也應該當成液體的貨物來包裝,以防止的浸入。
另外一種就是減敏或退敏物質,這種物質是新版《海運危規》新增的內容。所謂退敏物質,就是為了防止它發生危險,把它放在桶中后,用水和其它液體或氣體灌入,以防它發生自燃或與空氣反應,或為了控制它的溫度不要過高。比如黃磷包裝桶,就在桶里灌入水,以防自燃;燒堿桶就在桶里灌入煤油,防止它與空氣中的水分反應;電石桶就在桶中灌入惰性氮氣等等。這種貨物,雖然都是固態物質,但卻一定要當成液體來包裝,鋼桶也要達到盛裝液體危險貨物的質量要求。比如黃磷桶中的水,如果桶發生了滲漏,水漏了不會造成污染和損失,但如果水漏完了,黃磷就失去了抑制自燃的屏障,危險性就會大增。
(19)每一批鋼桶在投入使用之前,其設計型號應成功地通過試驗。鋼桶的設計型號是由設計形狀、規格、材料、材料厚度、制造和包裝方式界定的,但可以包括各種表面處理。
解讀:這里的意思是說,只要產品的任何一個參數發生了新的變化,鋼桶都必須重新通過試驗。比如材料供應商改變了,或者材料材質改變了,或者設備更新了等等,鋼桶產品都要重新試驗。有的企業只記得重大的改變才試驗,其實任何一個條件的變化,都會影響產品的質量,那怕是僅僅更換了一個檢驗員或者操作工這樣的一般人認為不起眼的問題,都可能會影響產品質量。
(20)因安全原因需要有的內層處理或涂層,應在進行試驗后仍保持其保護性能。
解讀:如果鋼桶的內涂層是防止貨物與鋼桶內壁反應,防止因反應而發生不安全的事故,這樣的情況,當進行鋼桶的各項試驗后,一定要檢查鋼桶內部的涂層是否還完好,如果不完好,說明其內涂層達不到保護性能要求。這一點應引起廣泛的重視。
(21)如果試驗結果的正確性不會受影響,可對一個試樣進行幾項試驗。
解讀:一般情況下,先做完氣密性試驗的鋼桶,可以再進行其它試驗;進行過堆碼試驗的鋼桶,也可以再進行跌落試驗或液壓試驗。這樣可以節省試驗樣品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