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在鋼桶包裝行業的應用(1)
——解讀2008版《國際海運危規》
楊文亮
一、我國海運危險貨物的現狀
1、大量危險貨物通過海上運輸環節運往世界各地。
根據中國航海學會的統計,僅2009年,我國從事海上運輸的液貨危險品船舶共有1302艘/748.7萬載重噸,分別比2008年底增長17.9%和16.3%。
按國際海事組織的統計,現在50%以上的海運貨物都屬于危險品。2010年僅我國無錫出境危險貨物包裝性能檢驗1305批、1881950件,同比分別增長26.3%和28.6%;使用鑒定500批、808072件,同比分別增長53.8%和78.2%,增長明顯。
2、海上運輸危險貨物的風險很大。
海上運輸經常會遇到海嘯、雷電、臺風等惡劣天氣。因此國際上出現了專業的危險品運輸船(如LPG船,LNG船等)
3、事故頻發,大有上升趨勢。
海運危險貨物出現事故的比率都非常高,并且絕大多數都是由于包裝不良造成的。有人曾將危險貨物比作“老虎”,將危險品包裝鋼桶比作“鐵籠”,只有“鐵籠”牢,“老虎”才能不傷人,這個比喻非常貼切地闡明了危險品與包裝鋼桶的密切關系。
4、危險貨物呈現出單向流動的趨勢
越來越多的危險貨物,在海上運輸、裝卸、儲存和保管過程中,一旦包裝出現問題,后果不堪設想。包裝鋼桶對于保證危險貨物不發生危險有著十分重要的保護作用,同時也便于危險品的保管、貯存、運輸和裝卸。也就是說,沒有合格的鋼桶,也就談不上危險品的安全保管、貯存、運輸和裝卸,更談不上危險品的安全貿易運作。
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已經成為海運危險貨物的重要集散地,嚴格執行《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對最大程度上維護國家和國民利益具有現實指導意義。
5、我國鋼桶行業《海運危規》執行情況
我國鋼桶企業中,對出口危險貨物包裝質量的重視程度非常不均衡。長期存在蒙混商檢、以次充好的隱患。有的企業甚至根本不了解海運危險貨物對鋼桶的要求。近年來,出口包裝鋼桶質量有明顯下降趨勢。
綜上所述,無論是執行《海運危規》方面,還是提高鋼桶質量方面,國內各鋼桶企業的理念都有亟待改進之處,對《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的研究確有必要。
二、我國《海運危規》的實施情況
1、我國鋼桶行業實施《海運危規》的歷史和意義
1965年9月27日,國際海事組織以A.81(Ⅳ)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作為全球海洋運輸包裝危險貨物的指導規則。其制定原則是,除非符合規則的要求,否則禁止裝運危險貨物。其目的是,使航行更安全,使海洋更清潔,防止事故發生,保障人命和財產安全。
我國早在1973年就加入了國際海事組織。我國自1982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
1985年,國家經委、經貿部、交通部和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聯合發布了《海上出口危險貨物包裝管理辦法》。自此,我國鋼桶行業才開始正式執行《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
1985年商檢部門對全國鋼桶實施了檢驗,發現國內沒有一家制桶廠能生產達到《國際海運危規》Ⅰ類包裝的200升閉口鋼桶,能生產Ⅱ類包裝鋼桶的廠家也為數甚少。
為了達到《國際海運危規》的要求,在鋼桶協會、制桶企業、外貿和商檢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各企業在產品結構設計、生產工藝和質量管理上采取了有力措施,收到了明顯效果。
1988年,商檢部門舉辦了全國海運危險貨物包裝200升閉口鋼桶鑒定活動,全國有76個制桶廠的產品參加了檢驗。結果,達到Ⅰ類包裝標準的有25個廠,占參檢總數的33%;達到Ⅱ類包裝標準的有29個廠,占參檢總數的38%。從此,結束了我國長期不能生產Ⅰ類包裝鋼桶的歷史,它是我國的制桶工業跨進了國際先進行列的里程碑。
1990年,國家商檢局舉辦了全國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200升閉口鋼桶、電石桶和黃磷桶鑒定活動。全國有96個制桶企業參檢,參檢樣品107組。結果達到了Ⅰ類包裝要求的參檢樣品占23.3%;達到Ⅰ類和Ⅱ類包裝要求的參檢樣品總數占參檢樣品的59.7%。電石包裝桶達標數占45%;黃磷包裝桶達標數占46%。
《海運危規》的實施,給我國制桶業帶來了巨大的變化:提高了鋼桶的可靠性,減少了經濟損失;促進了我國包裝檢驗技術水平的提高;深化了制桶企業的質量意識。
2、《國際海運危規》(2008版)簡介
《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自實施以來,由國際海事組織統一進行定期修正,并且從2004年1月1日開始作為強制性規則實施。截止2008年12月31日,國際海事組織已經出版第34-08版《海運危規》,并于2010年1月1日強制實施。34-08新版《海運危規》首次將與危險貨物相關的從業人員的培訓作為強制性要求。長期以來,我國對危險品包裝的管理,主要以《海運危規》為基礎,輔以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該新版海運危規包括了2008 年5 月為海安委(MSC)通過的34-08 修正案變化的內容。修正案引進的內容包括:在危險貨物清單里,新出現了12個新聯合國編號,達到了3481個,而爆炸品聯合國編號達到了508個;還有5 個以前未被列入《國際海運危規》的聯合國編號。
危險貨物種類也有所增加,相應的包裝類型也有所變化。有些要求原來僅為建議性的,新版內容改為強制性要求,并且還要受主管機構審核。
三、海運危險貨物的概念和范圍
1、海運危險貨物的概念
一般危險品的概念: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蝕、放射性等危險性質,并在一定條件下,能夠引起燃燒、爆炸和導致人身中毒、灼傷或死亡等事故的物品的總稱。
新版《海運危規》對海運危險品的概念: 具有燃燒、爆炸、腐蝕、毒害、放射性輻射或污染環境等特性,在運輸、裝卸、保管過程中,能引起人身傷亡和財產毀損、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貨物。
解讀:在危險貨物的定義中包含三點具體要求,這三點缺一不成為危險貨物。
(1)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放射射線等性質。非常具體地指明了危險貨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的性質,是造成火災、灼傷、中毒、污染等事故的先決條件。
(2)能引起人身傷亡和財產毀損、環境污染。這一點指出了危險貨物在一定條件下,比如,由于受熱、明火、摩擦、振動、撞擊、撒漏、與性質相抵觸物品接觸等,發生化學變化所產生的危險效應。不僅是貨物本身遭到損失,更主要的是危及周圍環境。
(3)在運輸、裝卸、保管過程中需要特別防護。這里所指的特別防護,不僅是一般所說的輕拿輕放、謹防明火,運輸普通貨物也須做到這一點。它是指要針對各種危險貨物本身的特性必須采取“特別”的防護措施。例如,有的爆炸品需添加抑制劑,有的有機過氧化物需控制環境溫度,有的危險品需要特殊包裝,而大多數危險品的配載都有禁忌物品。
2、海運危險貨物的范圍分類
新版《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所列的危險品分為十類:
第1類:爆炸品
(1)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
(2)有噴射危險,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或物品;
(3)有燃燒危險和有較小爆炸或較小噴射危險或同時有此兩種危險,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
(4)無重大危險的物質和物品;
(5)有整體爆炸危險但極不敏感的物質;
(6)沒有整體爆炸危險的極不敏感的物品。
第2類:氣體
(1)易燃氣體;
(2)非易燃無毒氣體;
(3)毒性氣體;
第3類:易燃液體
第4類:易燃固體
(1)固體退敏爆炸品;
(2)易于自燃的物質;
(3)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第5類:氧化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
(1)氧化性物質;
(2)有機過氧化物;
第6類: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
(1)毒性物質;
(2)感染性物質。
第7類:放射性物質
第8類:腐蝕性物質
第9類:雜類危險物質和物品和環境危險物質
第10類:海洋污染物
3、新版《海運危規》還包括以下貨物:
(1)對船只及其他貨物造成危險的貨物;
(2)因貨物裝載不當可能造成危險的貨物;
(3)法律所禁止裝載的禁運貨物等。
四、鋼桶的級別概念及應用
1、國家標準鋼桶級別
(1)Ⅰ級鋼桶:適用于盛裝危險性較大的貨物;
(2)Ⅱ級鋼桶:適用于盛裝危險性中等的貨物;
(3)Ⅲ級鋼桶:適用于盛裝危險性較小的貨物和非危險貨物。
2、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鋼桶級別
(1)Ⅰ類包裝:顯示高度危險性;
(2)Ⅱ類包裝:顯示中等危險性;
(3)Ⅲ類包裝:顯示輕度危險性。
3、海運危規鋼桶級別的應用范圍
(1)Ⅰ類包裝可盛裝顯示高度危險性、顯示中等危險性和顯示輕度危險性的危險貨物;
(2)Ⅱ類包裝可盛裝顯示中等危險性和顯示輕度危險性的貨物;
(3)Ⅲ類包裝則只能盛裝顯示輕度危險性的危險貨物。
(4)盛裝液體貨物時應考慮其密度的不同。
解讀:如何確定某危險貨物的包裝級別呢?可以從以下三種方式獲得幫助:
①在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規章范本》和《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中的“危險貨物一覽表”中,列出了危險貨物被劃入的危險級別。
②在《鋼桶包裝用戶手冊》附錄1“常見鋼桶包裝危險貨物的一覽表”,列出了常見危險貨物的危險鋼桶級別。
③登陸《中國鋼桶包裝網》(www.xzggcm.com)尋求幫助。
4、鋼桶的厚度級別
(1)國家標準按鋼桶原材料的厚度不同,分為重型桶、中型桶、次中型桶和輕型桶。
(2)厚度級別的確定,是依據盛裝貨物重量來選擇的,與是否危險貨物沒有嚴格的關系。為了安全,也可以考慮采用較厚的鋼板生產危險貨物包裝鋼桶。
(3)用閉口鋼桶盛裝危險貨物:重型桶厚度1.5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250kg;中型桶1.2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200kg;次中型桶1.0~1.2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150kg;輕型桶0.8~1.0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100kg;超輕型桶0.5~0.75mm,貨物重量不超過200kg,一次性使用。
(4)用中開口鋼桶盛裝危險貨物:重型桶厚度1.25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250kg;中型桶1.0~1.2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150kg;次中型桶0.8~1.0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100kg;輕型桶0.5~0.75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50kg;鍍錫薄鋼板桶,貨物重量不得超過20kg。
(5)用全開口鋼桶盛裝危險貨物:重型桶厚度1.25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250kg;中型桶1.0~1.2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150kg;次中型桶0.8~1.0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100kg;輕型桶0.5~0.75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50kg。
(6)用鋼塑復合桶盛裝危險貨物:重型桶厚度1.25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200kg;中型桶1.0~1.2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100kg;中型桶0.8~1.0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50kg。
(7)對于采用全開口鋼桶盛裝放射性危險貨物:容量400L的重型桶厚度2.0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800kg;中型桶1.5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600kg。容量200L的重型桶,厚1.5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400kg;中型桶1.2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300kg。容量100L的重型鋼桶,厚1.2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200kg;中型桶1.0mm,貨物重量不得超過150kg。
解讀:很多企業不知道鋼桶的材料厚度與盛裝貨物的重量有關,在用戶也不太清楚的情況下,采用薄壁桶盛裝超重的貨物,致使鋼桶嚴重變形,滲漏,造成了相當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