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和環保部改委鼓勵、限制和淘汰類涂料產品目錄
文/ 鳳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 21 號
為更好地適應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需要,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
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 號),我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產
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 年本)》有關條目進行了調整,形成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 年本) >有關條款的決定》,現予公布,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對產業結構調整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鼓勵類:
水性木器、工業、船舶涂料,高固體分、無溶劑、輻射固化、功能性外墻外保溫涂料等環境友好、資源節約型涂料生產。
水性鋼結構防火涂料
二、限制類:
新建硫酸法鈦白粉、鉛鉻黃、1 萬噸/年以下氧化鐵系顏料、溶劑型涂料(不包括鼓勵類的涂料品種和生產工藝)、含異氰脲酸三縮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產裝置
防火封堵材料、溶劑型鋼結構防火涂料、飾面型防火涂料、電纜防火涂料
三、淘汰類:
1、改性淀粉、改性纖維、多彩內墻 (樹脂以硝化纖維素為主,溶劑以二甲苯為主的 O/W 型涂料)、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外墻、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聚乙烯醇及其縮醛類內外墻(106、107 涂料等)、聚醋酸乙烯乳液類(含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乳液)外墻涂料
2、有害物質含量超標準的內墻、溶劑型木器、玩具、汽車、外墻涂料,含雙對氯苯基三氯乙烷、三丁基錫、全氟辛酸及其鹽類、全氟辛烷磺酸、紅丹等有害物質的涂料
被環保部列為“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的涂料產品目錄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函環辦函[2015]2139號
關于提供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5年版)的函
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林業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辦公廳(室):
2007年以來,根據國務院有關工作部署,我部組織有關工業行業協會和研究機構,開展了環境保護綜合名錄編制工作。綜合名錄為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和調整相關產業、稅收、貿易、信貸等政策,提供了環保依據。
2011年,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和《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國發〔2011〕42號),均明確要求“制定和完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
按照國務院要求,我部在已制定綜合名錄的基礎上,繼續組織研究提出了一批新的名錄,形成了《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5年版)》(以下簡稱《綜合名錄》)。《綜合名錄》包括兩部分:
(一)“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2015年版);
(二)環境保護重點設備名錄(2015年版)。
現將《綜合名錄》提供給你們,供制定和調整有關政策時參考。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 賴曉東,66556159)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
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5年版)
一、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2015 年版)
所涉及涂料、油墨、顏料產品部分
1、特性中,GHW 代表高污染產品、GHF 代表高環境風險產品。
2、參照《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國家統計局令,2010 年第 13 號),其中,部分產品代碼不足 8 位的,用”x”補齊。
3、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475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