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包裝、儲運和管理標準研究
摘 要:化學危險品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和環境保護,在國際上屬于運輸管制商品,為進一步加強對化學危險品的管理,保證其生產和儲運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于2002年3月15日頒布實施。本課題旨在完善我國危險化學品包裝、儲運和管理標準體系,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實施提供技術支撐。此外課題還注重與國際先進的危險化學品研究工作接軌,在跟蹤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和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識制度專家委員會工作的基礎上,參考國際先進的化學品管理模式,結合國內實際,盡快完善我國化學品管理體系和建立我國標準體系并完成主要標準的制訂工作。
關鍵詞:危險化學品、包裝、儲運、管理、標準
一、課題背景及預期目標
未來20年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工業化和經濟全球化進程將進一步加快,改革和發展的任務愈加繁重。十六大確定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建設小康社會每前進一步都必然對危險化學品安全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保持長期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與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保障國家公共安全及國家經濟安全,促進我國對外貿易已經成為一項急待解決的戰略任務。
危險化學品安全是一項充分體現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公益性事業,是國家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基石,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條件,是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保證,是全面對外開放必須解決的重大戰略問題。危險化學品安全與生產安全、社會安全等其他公共安全一起共同成為國家的一項重要國策。
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的標準研究,應打破專業領域界限進行整體層次的研究,既要強調專業領域標準的發展,更要注重總體的協調。要改變傳統的條塊結構式研究思路,從化學危險品安全標準化的整體層面上進行共性、關鍵性問題的研究,在保障我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系統協調發展的前提下凝練出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發展的戰略方向。通過研究,使我國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總體水平得到較快提升,以加速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體系的建設,提高國家經濟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改善人們的生存環境,滿足改革開發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促進對外貿易。
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問題研究重點包括國內外現狀及趨勢、標準體系表的建立和完善、國際權威危險化學品法規和標準的收集和翻譯、主要標準的制定等幾個方面。因此,本課題的研究將以科技支撐為出發點,在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有所為、有所不為原則指導下,從影響我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的爆炸品、易燃氣體、易燃噴霧劑、氧化性氣體、加壓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可自燃液體、可自燃固體、自熱物質、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氧化性液體、氧化性固體、有機過氧化物、金屬腐蝕性、急性毒性、皮膚腐蝕性/刺激性、嚴重眼損傷/眼刺激、呼吸系統/皮膚過敏反應、生殖細胞突變性、致癌性、生殖毒性、靶器官系統毒性——一次接觸、靶器官系統毒性——多次接觸、水環境危害性、放射性危害等方面入手開展標準研究工作,最終提出具有中國特色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研究報告。
二、課題研究內容
課題主要分為以下四方面進行研究:
(一)危險化學品標準化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 危險化學品安全現狀
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是我國一種十分重要同時又是實行國際管制的特殊商品,根據海關統計,每年我國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進出口種類有3000余種,金額在400億美圓以上,大量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輸入對我國的環境和人民身體健康帶來了越來越嚴重的影響。由于種種原因,我國危險化學品在國內外每年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多達上百起。
2. 技術性貿易措施對我國危險化學品的影響
由于經濟全球化速度的進一步加快,我國與世界經濟的發展越來越緊密地聯系在一起,2002年,我國進出口貿易總量為6,208億美元,其中出口為2,952億美元,占我國GDP總量的29%。每年我國約有71%的出口企業和39%的出口產品因遭遇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而受阻,損失約170-200億美元(商務部統計數據)。
3. 危險化學品安全問題的嚴重影響
危險化學品安全是國家公共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直接關系到國家全局利益、經濟和社會發展,在對外維護國家的聲譽,對內保護人民健康和交通運輸安全及生態環境安全,保護消費者和企業的利益,起到一個屏障和調控的作用。是“保國安民”、促進“對外開放”、維護“國際交往新次序”的有力保障。自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危險化學品的生產、運輸和使用每年都在以百分之十以上的速度迅速增加,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傳入的速度則呈逐年上升的勢頭,特別是最近幾年來增長勢頭迅猛,給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造成了重大損失。
4. 國外危險化學品安全現狀與趨勢
發達國家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的各個方面及層次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危險化學品安全達到較高水平,為預防和減少危害危險化學品安全的事件、事故、災害、反恐防恐和突發事件等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和保障。發達國家普遍建立了安全體系,危險化學品安全理論研究水平較高。
5. 國外化學危險品標準概況及發展趨勢
世界發達國家已經基本建立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化學危險品標準體系,并逐步達到了比較科學的階段。化學危險品標準已經深入到與化學危險品有關的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層面,為相關的法律法規提供技術支持,成為化學危險品市場準入、貿易合同維護與仲裁、合格評定、安全事故鑒定和產品檢驗檢測的重要依據。
6. 我國危險化學品標準化現狀及差距
改革開放以來,由于黨和國家對于危險化學品安全問題的重視,我國危險化學品安全所涉及的各個領域包括危險化學品標準化工作得到了相應的發展,具備了一定的規模和實力,在各個領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為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我國危險化學品標準化嚴重滯后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尚不能為經濟和社會發展及對外開放提供足夠的支撐和保障。從整體上意義上講,我國的危險化學品標準化研究尚處于初級階段,與發達國家相比水平還存在很大差距。
(二)建立危險化學品標準體系表
1. 危險化學品標準體系編制說明
為落實國務院領導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標準化工作的指示精神,進一步做好危險化學品標準化工作,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擬成立“全國危險化學品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全國危險化學品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專業范圍是:對危險化學品的包裝、貯存、運輸和經銷的標準化管理。在專業范圍內,提出有關國家標準制、修訂年度計劃建議,組織有關國家標準制修訂和復審工作以及進行有關標準化學術交流活動。
我國生產的危險化學品量大面廣,種類繁多,這些危險化學品有的是作為工業生產的重要原料,有的是作為商品在市場上流通。因此這些危險化學品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提高危險化學品質量,使其標準化、系列化,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2. 關于危險品標準體系表的說明
危險化學品標準體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標準制定原則為依據,參閱了化工行業標準體系表,搜集、整理了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的標準、規范、制度等各種資料。在研究、分析上述資料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導則《標準體系表編制原則和要求》進行編制起草工作,提出了《危險化學品標準體系表》(框架)。
危險化學品標準體系表(框架)的編制有利于改進標準化計劃工作,改變過去缺乏全面系統考慮的被動局面。對一個專業、一個行業、一個部門和整個標準化戰線,有一個具有內在聯系的工作藍圖,是標準化工作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
本體系表本著發現危險、控制危險、消除危險確保安全這一主導思想,通過危險化學品基礎標準、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的制定與貫徹達到目的。
由于危險化學品產品繁多,也存在與其它部門的交叉與協調的問題,如何解決還有待在成立大會上與各部門共同進行商討。因此,在體系表的總體結構上只提出個粗框框,給日后留有余地。
3. 危險化學品標準體系簡介
本體系表由二個層次構成:第一層為危險化學品通用基礎標
準。它包括危險化學品導則、通則標準、術語標準、分類及標識標準、通用試驗方法標準、包裝標準。第二層為危險化學品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工作標準。
4. 危險化學品標準體系表
見附件。
(三)收集翻譯國際權威危險化學品法規及標準
1. 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13修訂版)
本建議書是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危險貨物運輸專家委員會根據技術發展情況,新物質和新材料的出現,現代運輸系統的要求,特別是確保人民、財產和環境安全的需要編寫的。《建議書》的對象,是各國政府和負責管理危險貨物運輸的國際組織。這些建議不適用于須遵守專門的國際或國家規定的遠洋或內陸散裝貨船或油輪的散裝危險貨物運輸。
2. 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標準與試驗手冊》(第4修訂版)
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標準與試驗手冊》(以下簡稱《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目的是介紹聯合國對某些類別危險貨物的分類方法,并闡述被認為最有助于主管當局獲得所需資料以便對待運輸的物質和物品做出適當分類的試驗方法和程序。《試驗和標準手冊》應與《規章范本》一起使用。
3. 聯合國《化學品分類和標簽全球協調制度》(GHS)
建立聯合國《化學品分類和標簽全球協調制度》的目的:??
目前,化學產品在全世界廣泛應用提高了人類的生活水平。雖然化學產品給我們帶來了很多益處,但是對人體或環境具有潛在的不利影響。因此,在這幾年間,一些國家或組織制定了法律法規,要求必須通過標簽或安全資料記錄單(SDS)將準備好的有關信息傳達給化學品的使用者。
對于現存的大量的化學產品來說,任何一個單獨的法律都不可能成為一個統一體。信息條款提供給化學品使用者該化學品的特性和危險性,以及在使用時可以采取的保護措施。
隨著全球化學品貿易的擴大、隨著對建立用于確保化學品安全使用、運輸和處置國家計劃需要的增加,一個國際性的、協調一致的分類和標簽方法能為各國的國家計劃提供基礎。如果各國對于進口或在本國生產的化學品都有一致的恰當的信息,那么就可以全面地構建控制化學品接觸、保護人身和環境的體系。
4. 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MDG CODE)是依據并為實施《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RS)和《經1978年議定書修正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MAPROL 73/78)制定的,對保障船舶安全載運危險貨物、防止海洋污染具有重要作用,是與海運危險貨物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的準則。海運危規的目標是為了增加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使危險貨物自由的不受限制的運輸。
5. 國際空運危規(ICAO TI)
《國際空運危險貨物規則》(ICAO TI)是由國際民航組織制定的用于《國際民航公約》中附件18所述危險貨物運輸的廣泛規則。國際空運危規通過建立必要的措施來確保空運危險貨物的安全,并提供了一種保護航空器和所載物質最低風險的安全水平。對于放射性材料的運輸國際空運危規是基于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和國際原子能委員會規章進行的。國際民航組織的危險貨物專家小組負責定期更新《國際民航公約》附件18中的危險貨物,及更新危險貨物航空安全運輸的技術指導書。
6.國際鐵路危規
《國際鐵路危險貨物運輸規則》(RID)是國際鐵路運輸協定(CORIF)附錄B關于國際貨物鐵路運輸合同統一規則(CIM)的附件1。它是國際鐵路運輸危險貨物的統一規則。該規則對鐵路運輸危險貨物的分類、性質、包裝規格、要求、檢驗及其它一系列問題做了詳細規定。
7. 歐盟未來化學品問題白皮書
(四)部分急需的危險化學品包裝、儲運和管理標準的基礎性標準和重點標準
1. 制定了急需的危險化學品包裝、儲運和管理基礎性標準和重點標準104項
2. 制定了危險化學品包裝、儲運和管理標準的行業標準22項
3. 完成危險化學品包裝、儲運和管理標準的基礎性標準和重點標準草案75項
三、課題進展及階段性成果
2002年10月,課題啟動會召開,確定了課題的組織方式及子課題負人,課題開始全面啟動。經過近三年的研究,課題進展順利,效果良好,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如下:
(一)已發布的國家標準
《GB 19432.1-2004 危險貨物大包裝檢驗安全規范-通則》、《GB 19434.1-2004 危險貨物中型散裝容器檢驗安全規范—通則》、《GB 19433.1-2004 空運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安全規范—通則》、《GB 19454.1-2004 危險貨物包裝便攜式罐體檢驗安全規范—通則》、《GB 19457.1-2004 危險貨物涂料包裝檢驗安全規范-性能檢驗》、《GB 19453.1-2004 危險貨物電石包裝檢驗安全規范—性能檢驗》、《GB 19458-2004 危險貨物危險特性檢驗安全規范—通則》、《GB 19521.3-2004 易燃氣體危險貨物危險特性檢驗安全規范》、《GB 19452-2004 氧化性危險貨物危險特性檢驗安全規范》、《GB 19521.12-2004 有機過氧化物危險貨物危險特性檢驗安全規范》、《GB 19456-2004 硝酸鹽類危險貨物危險特性檢驗安全規范》、《GB/T 19459-2004? 危險貨物及危險貨物包裝標準編寫的基本規定》、《GB 19455-2004? 民用爆炸品危險貨物危險特性檢驗安全規范》、《GB 19358-2003 黃磷包裝鋼桶使用鑒定安全規范》、《GB 19270.1-2003 水運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安全規范—總則》、《GB 19359.1-2003 鐵路運輸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安全規范—總則》、《GB 19269.1-2003 公路運輸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安全規范—總則》、《GB/T 19468-2004 煙火藥劑中氯酸鹽含量的測定》、《GB/T 19469-2004 煙火藥物著火溫度的測定》等51項。
(二)已通過審定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1. 國家標準
《鋰電池組危險貨物危險特性檢驗安全規范》、《打火機安全與質量》、《危險品點火槍檢驗安全規范》、《煙花爆竹安全性能檢驗規范》、《化學危險品分類定級基本程序》、《爆炸物品分類程序》、《自反應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分類程序》、《危險化學品水生生物毒性分級試驗方法》、《化學品分類和標記安全規范——爆炸物》等53項。
2. 行業標準
《出口危險貨物大包裝檢驗方法 通則》、《出口危險貨物大包裝檢驗方法 性能檢驗》、《出口危險貨物大包裝檢驗方法 使用鑒定》、《進出口危險貨物分類試驗方法 通則》、《進出口危險貨物分類試驗方法 民用爆炸品》、《進出口危險貨物分類試驗方法 氧化性危險貨物》等22項。
(三)其它成果
1. 翻譯出版聯合國《化學品分類和標簽全球協調制度》(GHS)。
2. 翻譯出版《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規章范本》(第十三修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