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二OO二年第14號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決定自2002年3月23日起對原產于俄羅斯、韓國、烏克蘭、哈薩克斯坦、臺灣地區的進口冷軋板卷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2002年2月20日,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正式收到以上海寶鋼集團公司、鞍山鋼鐵集團公司、武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為代表的中國大陸冷軋板卷產業的反傾銷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于俄羅斯、韓國、烏克蘭、哈薩克斯坦、臺灣地區的冷軋板卷進行反傾銷調查。
申請人根據對原產于俄羅斯、韓國、烏克蘭、哈薩克斯坦、臺灣地區的進口冷軋板卷產品在出口價格與正常價值的比較的基礎上主張存在傾銷及傾銷幅度;同時申請人根據對原產于俄羅斯、韓國、烏克蘭、哈薩克斯坦、臺灣地區的冷軋板卷輸入到中國大陸市場的數量、價格及所占的市場份額等證據認定損害;并說明傾銷與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在對申請書及所附證據審查后認為:上述3家企業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申請人的資格,同時,申請書中包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四、十五條規定的反傾銷調查立案所要求的內容和證據。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經商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后,決定自2002年3月23日起對原產于俄羅斯、韓國、烏克蘭、哈薩克斯坦、臺灣地區的冷軋板卷立案調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立案調查及調查期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將對原產于上述國家和地區的進口冷軋板卷產品的傾銷及傾銷幅度進行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將對上述國家和地區的進口產品冷軋板卷對中國大陸相關產業的損害及損害程度進行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產業損害調查期為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可以采取現場核查、問卷等方式進行調查。
二、被調查產品
產品范圍:原產于俄羅斯、韓國、烏克蘭、哈薩克斯坦、臺灣地區的進口冷軋板卷。
產品名稱:冷軋板卷,亦稱冷軋薄板(中文)
英文名稱:COLD ROLLED STEEL PRODUCTS (英文)
品種:冷軋鋼板 COLD-ROLLED STEEL SHEET
冷軋鋼卷 COLD-ROLLED STEEL SHEET IN COIL
冷軋鋼帶 COLD-ROLLED STEEL STRIP
稅則號:被調查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2001年的進口稅則號中列為:72091500、72091600、72091700、72091800、72092500、72092600、72092700、72092800、72099000、72112300、72112900、72119000。
被調查產品的具體描述:低碳,或超低碳,或碳素鋼,或微合金鋼造的無涂、鍍層的冷軋鋼板產品(含鋼板、鋼卷和鋼帶),產品厚度不大于4毫米,不管產品的寬度在600毫米以上或以下。
產品用途:根據不同的化學和熱處理狀態,被調查產品可用于制造汽車結構件、機械建筑結構件、各種連接件、電梯、自行車、家用電器等,并作為電鍍、熱鍍等鋼材的原料。
三、登記應訴
任何利害關系方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向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申請參加應訴,同時應向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提供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對中國大陸出口該產品的數量及金額。
任何利害關系方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天內向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申請參加應訴,同時應向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提供有關現有生產能力以及生產商在建和擴建的計劃。
四、不登記應訴
如上述被調查國家和地區的有關出口商或生產商未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向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登記應訴,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有權拒絕接受其遞交的有關材料。
五、利害關系方的權利
利害關系方對本次調查的產品范圍、申請人資格、被調查國家和地區及其他相關問題如有異議,請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將意見書面提交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利害關系方可以在上述期間內查閱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及證據材料的非保密文本。
六、調查起止時間
本次調查自2002年3月23日起開始,通常應在2003年3月23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03年9月23日。
七、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系地址
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
郵編:100731
聯系人:王棟 李耀宏 王新
電話:86-10-65198752、65198746、65198741
傳真:86-10-65198172
八、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聯系地址
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28號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產業損害調查局
郵編:100053
聯系人:楊慶安 烏鐵軍 王新
電話:86-10-63192433、63193927
傳真:86-10-63192433、63192422
網址: http://www.cacs.gov.cn/(可網上提交應訴申請)。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二OO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