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經濟挑戰飲料包裝衛生標準
據報道,衛生部近日在回復天津市衛生局關于易拉罐是否可以二次利用的問題中明確表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回收的廢舊金屬易拉罐灌裝食品飲料進行銷售。在這次表態的背后反映出我國關于食品包裝法規的缺失,明確二次利用的使用范圍和程序迫在眉睫。
2005年11月中旬,天津市衛生執法部門在薊縣一家喜洋洋批發站查獲了近 1600 箱用廢舊易拉罐重裝的杏仁露,其中 1000 箱由遵化市鐵廠紅興飲料廠生產,600 箱由遵化市大寨華奧飲料廠生產。
天津市衛生局監督處邵女士介紹,經過進一步的追查發現,這些回收來的易拉罐只是用一個水槽和幾袋洗衣粉翻新的。據了解,因為使用舊易拉罐包裝,遵化紅興和華奧飲料廠生產的這種杏仁露的批發價十分便宜。承德生產的露露每箱進價是 44.5 元,而從紅興和華奧飲料廠進的每箱是 15 元,如此巨大的差價就在二次利用的這個“罐”上。在市場檢查到回收廢舊易拉罐重灌食品飲料,經銷商認為國家沒有明令禁止回收利用易拉罐,不服我們的裁決,而我國目前也沒有專門的法規,因此我們向國家衛生部請示。
天津市包裝技術協會秘書長曹德祿則認為,我國食品包裝執行的還是食品衛生法,并沒有專門的法律來規范,因此就會出現很多企業鉆政策空子。據曹德祿介紹,一個成型的易拉罐成本大概是 1.5 元/個,而從回收渠道兩三角就可以拿到,成本相差 7 倍之多。同時,易拉罐的罐身和蓋子是分開加工的,現在已經出現了一些專門做蓋子的單位,二次利用易拉罐的現象在一些小作坊式的企業非常普遍。
據了解,目前為止大型企業并不敢輕易使用廢舊易拉罐包裝。很多企業都擔心,真使用了二次包裝,消費者對品牌和產品的質量會產生疑慮,監管部門態度也具有彈性。一家飲料企業相關負責人說,雖然單從易拉罐看其買一手的和二手的價格相差很大,但是企業為回收易拉罐所耗費的通路成本也很大,此外易拉罐在回收的時候都會做變形處理。
目前我國桶裝水市場有 80%的包裝都是經過回收再利用,啤酒瓶的二次利用也是非常普遍的,而易拉罐的技術要求要高一些。據曹德祿介紹,江浙、廣東一帶的企業已經具有這種清洗消毒技術,已經在二次利用一些包裝了。中國包裝資源綜合利用委員會副主任董金獅也認為,只要控制好,企業有相應技術和條件,經過處理后的包裝能達到衛生標準,二次利用是可行的。其實在外國,很多企業都具備了足夠的清洗、消毒設備,將易拉罐等包裝回收再利用,這樣既可以節約成本,而且也有利于資源的循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