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包裝標準的發展現狀
隨著我國加入WTO,技術標準已成為世界各國發展貿易、保護民族產業、規范市場秩序、推動技術進步和實現高新技術產業化的重要手段,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此,世界主要發達國家以提高本國技術標準水平為目的,紛紛研究和制定了一系列對本國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技術標準和相關的技術性貿易措施,以保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地位。
為適應我國入世國際貿易新形勢的需要,改變我國包裝標準既不配套、不完善又繁雜無序,難以保護我國民族工業利益的現狀,使得我國包裝標準既能與國際接軌、符合國際慣例,又能與我國的具體情況相適應,利用包裝標準這個武器有效地保護我國經濟利益、沖破貿易技術壁壘,是擺在我們面前非常緊迫的課題。
1、我國包裝標準體系
我國目前的包裝標準體系分為三層:
第一層為包裝基礎標準,包括工作導則、包裝標志、包裝尺寸、包裝術語、包裝件環境條件、運輸包培育件試驗方法、包裝技術與方法、包裝設計、包裝質量保證、包裝管理、包裝回收利用等。由于運載工具如叉車尺寸等方面的標準與包裝關系密切,作為包裝標準體系的相關標準也列入第一層。第一層的標準適用于整個包裝行業。
第二層為包裝專業標準,包括包裝材料、包裝容器、集裝容器、包裝裝潢印刷、包裝機械、包裝設備。這一層標準只適用于包裝行業的某一專業。
第三層為產品包裝標準,原則上按產品分類,結合我國當時的體制情況,分為機械、電子、輕工、郵電、紡織、化工、建材、醫藥、食品、水產、農業、冶金、交通、鐵道、商業、能源、兵器、航空航天、物資、危險品等二十大類。
該體系在當時對于編制包裝標準制修訂規劃和計劃、分析研究包裝標準項目和組織協調,以及包裝標準化工作的科學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導作用。但是隨著我國經濟體制、市場和貿易的發展和變化,原有的標準體系已不能滿足現階段國民經濟的需求,原有的包裝標準體系主要目的是從生產和技術角度對有關包裝技術、試驗、工藝、管理等提出要求,比較適合計劃經濟體制。但對于目前我國的市場經濟環境,尤其是加入WTO,參與國際貿易競爭,該體系就顯得軟弱無力,尤其是在貿易方面和市場方面,幾乎無所作為。因此說我國現存的包裝標準體系失去了對市場經濟環境下的指導意義,盡快修改包裝標準體系,使之更加合理和完善是一項亟待解決的問題。
2、包裝國家標準的現狀及特點
我國現有各類包裝國家標準約500項左右,其中包裝標準化工作導則2項、包裝術語標準約12項、包裝尺寸標準約11項、包裝標志標準約11項、包裝技術與管理標準約19項、包裝材料標準約74項、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標準約28項、包裝材料試驗方法標準約169項、包裝容器標準約74項、包裝機械標準約21項、包裝裝潢標準約6項、產品包裝及其標志、運輸與貯存標準約152項、其它相關標準約21項。
這些標準構成了包裝標準體系的基本框架,從這些標準的覆蓋面來看,基本滿足了包裝及相關行業對標準的需求,形成了比較完善的標準化體系。從標準的水平來看,一些標準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但是大部分標準與發達國家標準還有相當的差距,標準老化,可操作性差,相關標準不配套,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的需求。
從包裝標準的采標率來看,采標率約為50%左右,與一些行業相比還有相當的差距。從采標類別來看,試驗方法標準采標率最高,達到85%左右,基礎標準采標率達到55%左右,產品標準采標率最低,僅為40%左右。可以看出,試驗方法標準由于更為通用,試驗手段更易與國際接軌,標準編寫人員綜合素質較高,所以采標率較高;而產品標準由于國際標準沒有完全對應的產品標準,對發達國家標準缺乏查詢檢索手段,標準編寫人員往往不知道國外標準的情況,所以采標率相對較低,除了一些涉及危險貨物包裝的產品和鋼桶、木箱等產品采標率和采標程度較高外,其它包裝產品采標率都較低。
3、包裝行業標準的現狀及特點
包裝是一個特殊的行業,幾乎90%以上的產品都需要包裝,只要有產品,基本上就需要包裝。由于包裝行業的特點,包裝標準幾乎滲透到了各個行業中,在各部門的行業標準中都有涉及到包裝的。從全國包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成立至今的10年中,先后制定的包裝行業標準(代號為BB)共25項,基本是一些行業急需的產品標準,從標準的文本水平來看,都是按照國家標準的編寫要求制定,并不低于國家標準。由于主管部門經費投入有限,因此絕大多數包裝行業標準的經費都是起草單位自籌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一些標準的制定和標準的質量。
4、其他主要行業包裝標準的現狀及特點
對于包裝行業影響較大的主要是輕工和機械行業,這兩個行業的行業標準中涉及到包裝的也最多,輕工行業標準(QB)中與包裝有關的約100項,機械行業標準(JB)中涉及到包裝機械的約30項。在2002年以前,行業標準都是由各部門批準發布,由于部門間沒有協調,往往出現同一標準在不同的部門都立項,名稱大同小異,內容、要求不完全一致甚至矛盾的現象,給使用者帶來很大的不便。
5、我國包裝標準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僅從包裝標準數量上看,我國包裝標準具有一定的數量,且涵蓋了各個行業。但就包裝標準質量而言,還存在一定的問題。
(1)標準內容不盡合理和完善
在我國包裝標準中,有些標準存在內容重復、技術要求不盡合理的現象。尤其是在引用標準方面,甚至是不完全理解被引用標準的內容。如在一些包裝容器標準中,常常對一些尺寸系列進行規定。引用尺寸系列標準是必要的,但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引用,不應為引用而引用。對于一些數量、體積不確定或可調整的產品來講,應盡可能按尺寸系列標準規定,以便于儲運和節約空間。但對于產品尺寸固定、較大型包裝件,因為產品尺寸已經確定,如果包裝容器按尺寸標準制造,不可能縮小產品,只能加大容器,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和麻煩。
(2)標準之間協調不夠、缺乏系統性
由于我國包裝行業的特殊性,各個部門都起草包裝標準,常常是互不通氣,造成標準之間協調性差。或者只從本部門利益出發制定有關包裝標準,使得包裝國家標準整體缺乏系統性。如國家有木箱國家標準,原機械部也有相應的機械行業木箱標準,兩種標準不僅在箱型結構上不盡相同,即使在基本包裝要求上也有不一致和不矛盾的地方,給標準使用者和企業帶來很大麻煩和混亂。
(3)重形式、輕內涵、可操作性差
包裝標準的制定,往往需要相應產品或技術的成熟,一些標準為了形式上或其他需要,只是為了編標準而編標準。在不具備一定的條件時盲目起草,最后只能是言之無物,如在我國包裝標準中常出現“按有關標準規定”或“符合有關技術要求”等模棱兩可的不確切用語,使得標準者摸不著頭腦,無法準確使用,也就無法指導實踐。 (4)缺乏深入研究,照搬照抄現象嚴重
標準的起草過程,是一個非常嚴謹的科研活動。不但需要較高的理論水平,大量的實踐經驗和試驗,還需要深入的調查研究。標準的先進性一方面是其技術指標較高,但更應合理,適合國情和行情。我們的強調采標時,常常忘記如何使其更能符合我國生產實際。
我國與國外包裝標準類別比較(個)
包裝箱(通用) 紙板、紙箱類 托盤類 瓶 罐 桶
中國(GB) 5 16 5 3 3 5
日本(JIS) 18 39 18 25 8 5
美國(ASTM) 25 34 2 20 10 -
美國(ANSI) 11 10 9 - 8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