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制定鋼桶ISO標準的報告(2)
簡維蘭
二、最小容積212L、216.5L和230L閉口鋼桶ISO標準的建議草案
項目包括:鋼桶、容器、尺寸、材料、規格、容量、測試、尺寸公差范圍、標識、包裝。
前言
ISO(國際標準)是一個世界范圍的由各國標準化機構(ISO成員)組成的聯合體。ISO技術委員會的工作的制定國際標準。每一個對由一個技術委員會建立的項目感興趣的成員都有權被邀請參加這一委員會。一些國際組織、政府、非政府機構為協調ISO的工作,也可參加這項工作。
技術委員會將國際標準草案散發給各成員,征得他們的認可。根據ISO程序要求,必須有至少75%的成員認可或贊成,才能被確定為國際標準。
本國際標準是由國際鋼桶標準化工作組制定的。
本標準是200L鋼桶及鋼桶封閉器一系列標準中的一項。對于產品的銷售和保護來說,有效的包裝中的一項。對于產品的銷售和保護來說,有效的包裝是非常重要的,不足的或不恰當的包裝可以引起包裝中內容物破損或者浪費。
本標準的目次:
前言;目次;1、范圍;2、引用標準;3、定義;4、尺寸;5、材料;6、機構;7、涂層;8、排放口;
9、標識;10、、質量和性能要求;圖3不可移動頂部(閉口)鋼桶和尺寸,附錄A容量測試方法;附錄B排空試驗方法。
1、范圍
本國際標準草案規定了容積為212L、216.5L和230L用鋼板制造不可移動頂部(閉口)鋼桶的特征和尺寸。其中“建議”一詞表示推薦,“必須”一詞表示強制要求。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標準的條文。在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ISO 3574 : 1986 (E) 冷軋申沖性和鍍鋅碳鋼板。
ISO 3573 :1986(E)熱軋深沖性和鍍鋅碳鋼板。
ISO 228-1:1994 非螺紋密封螺紋。第一部分:標識 、尺寸、公差。
ISO 668:1988 第一系列 :貨物運輸包裝物的分類、尺寸。
桶上封閉器:1996 嵌入式翻邊型鋼桶封閉器。
3、定義 為了本標準起見 ,給出如下定義:
3.1 不可移動頂部(閉口)鋼桶(TH)
一個裝有永久性桶頂底的鋼制圓柱型包裝桶,在頂部裝有用于灌裝、排空和排氣的開口。
3.2 標準容量 容量單位用升,此容量表明桶的近似的裝滿容量級別。5
3.3裝滿容量 就是桶內裝水的數量達到設計的注入管口時的體積(以升為單位)。
附件A 規定了測量方法
3.4、總容量(TC)桶內裝滿水后,水的體積就為該桶的總容量(以升為單位)。例如排除桶內空氣所占體積。用附錄A標準中規定測量方法測量。
4、尺寸
另外,鋼板厚度應在0.6~4.6mm之間,公差見ISO3571或ISO5373(標準公差)。尺寸的情況見表4:
表4(單位:mm)
尺寸代號 |
項目 |
A類桶 |
B類桶 |
C類桶 |
216.5L |
230L |
216.5L |
230L |
212L |
D1 |
內徑 |
571.5±2 |
571.5±2 |
571.5±2 |
571.5±2 |
567±2 |
D2 |
滾箍外徑 |
596max |
596max |
585max |
585max |
585max |
D3 |
凹邊直徑 |
593max |
593max |
585max |
585max |
585max |
H1 |
桶高 |
878±5 |
932±5 |
878±5 |
932±5 |
890±5 |
續表4
尺寸代號 |
項目 |
A類桶 |
B類桶 |
C類桶 |
216.5L |
230L |
216.5L |
230L |
212L |
H2 |
桶頂深度 |
注1 |
注1 |
注1 |
注1 |
注1 |
H3 |
桶底間隙 |
4min |
4min |
4min |
4min |
4min |
H4 |
環箍間距離 |
280±3 |
280±3 |
280±3 |
280±3 |
300±3 |
P1 |
中心至中心的距離
封閉器 |
注3 |
注3 |
注3 |
注3 |
注3 |
P2 |
桶外50mm
封閉器的位置 |
72±4 |
72±4 |
72±4 |
72±4 |
94±4 |
注:1.桶頂的深度應使封閉器的高度不高于凹邊.2.帶G2螺紋的封閉器的位置以ISO228-1:1994年規定為準,并使中心線盡可能地靠近垂直線.3.封閉器中心到中心的距離尺寸是:A型桶=444mm±6mm或451mm±1mm B型桶=444mm±6mm或451±1mm C型桶=400±6 mm 4.如果生產有最好排水能力的帶凹面的桶,桶高度H1 可以增加4mm,以達到規定容量.5.按照ISO668:1998,上述三個類型中B型和C型有要求的最佳外徑,可使其能在ISO集裝箱中4個組并列堆放.
5、材料
制做桶身和桶蓋的鋼板應使用CR1(商品質量)鋼板,冷軋鋼板.依照ISO3574(1986)的標準.或使用MRI(商品質量)鋼板,熱軋鋼板,依照ISO3573(1986)標準.允許使用強度更高的鋼板.封閉器螺圈應用金屬制做,桶塞應用金屬或塑料制做.
6、結構
6..1桶身和桶頂必須為鋼結構,并有足夠的厚度,以適合相應的用途.
6.2桶身上的長接縫必須采用焊接.
6.3桶身和桶頂必須用圓形或三重卷邊永久地固定在一起,并使用不硬化的密封材料或其它聯接方法(比如焊接).
6.4桶身上兩個脹出的環筋應位于圖1所示的部位.結構如與圖1不同也是允許的.
6.5除了兩個環筋之外,在桶身上的波紋與卷封處之間留至少115mm的距離也能提高桶的強度.
6.6封閉器應位于桶頂上,與圖1所示的位置完全相反.
6.7封閉器的螺紋按ISO 228-1:1994 螺紋G3/4和G2.
6.8除非用戶與廠家另有協議,封閉器的規格應以ISO”桶封閉器1996”的標準為依據.
6.9除非封閉器本身固有防漏功能,封閉器必須帶有墊圈、墊片或鈔密封元件.
6.10金屬或塑料的桶塞必須裝有相應材料(合成橡膠、聚乙烯)的墊圈、墊片。
注:如果用其它不同形狀的桶頂取代圖1中的凸面桶頂,應將排放孔安在最佳位置。
7、表面涂層
7.1桶內外表面涂層的性質應該由用戶和廠商之間商定。
7.2如果桶身、桶頂及其它附件所用材料與所運輸的內容物不相適應,可選用與其相適應的內表面防護涂層或對桶內進行相應的處理。這些涂層或處理方法必須在通常的貨物運輸條件下,保持其防護特征。
8、排放口
鋼桶的設計應使桶內液體排空后,剩余液體的體積最小,應按照附錄B(標準的)A程序排空試驗方法,殘留量不大于100ml。
9、標識
一個按照本標準生產的不可移動頂部(閉口)鋼桶建議按下列標識:制造廠商、容量(總容量)、類型,例如:TH-216-TC-A TH-230-TC-B TH-212-TC-C
10、質量和性能要求
當鋼桶被用作危險品運輸的包裝時,鋼桶應滿足從相關國家運輸這些貨物規章的要求。其中,包括相應于此種證明所需的的適當的“蓋板(頂板)”印記。根據所采用的運輸方式,應滿足以下要求:
UN聯合國對危險品貨物運輸的建議書(橙皮書)——國際危險貨物運輸以及對各種運輸方式各國規定的要求。
ICAO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
IMO 國際海事組織
這涉及到鋼桶的章程所規定的“確認”和“標記”。
圖3 不可移動頂部鋼桶(閉口鋼桶)
附錄A (標準的)不可移動頂部(閉口)鋼桶容量的測定 方法
1、原理
桶的容量由重量法來確定,即先測定水的質量,然后將其轉換成容量,應按本附錄表5的規定使用一個修正因數。僅僅在所使用的稱量刻度此修正值有較高的精密度時不使用。
表5
水溫 |
修正因數F |
水溫℃ |
修正因數F |
12 |
1,0005 |
14 |
1,0008 |
16 |
1,0011 |
18 |
1,0014 |
20 |
1,0018 |
22 |
1,00222 |
24 |
1,0027 |
26 |
1,0027 |
28 |
1,0038 |
30 |
1,0044 |
2、設備
稱重刻度的標準度應至少是所稱重量的0.1%。
3、程序
確定總容量:
在封閉的桶的最高點鉆一個5-10mm的孔用于排氣,孔的位置取決于桶頂的外形。
盡量精確地稱量空桶的重量,記下其質量m1(單位克)。
測量所用自來水的溫度。關好其他所有的封閉器。通過規定的注入封閉器,將桶內裝滿自來水,并確保空氣能從所鉆的小孔排出,使鋼桶注水100%。此時鉆孔的位置應在最高處。
關閉封閉器,擦去桶外任何多余的水。
確定裝滿容量:
在程序上與確定總容量的區別在于沒有在桶上鉆排氣孔。將鋼桶放在通常的位置,將桶內注滿水,直至漫過封閉器。
4、結果的表述
稱重之間的差異(m2減去m1),如有必要可加上修正因數(F),就是使用此程序得出的容量。
附錄B (標淮的)不可移動頂部(閉口)鋼桶的排空試驗方法
1、原理 以靠重力排出桶內的水后,所剩殘留水的質量來確定桶的相對的和絕對排水能力。
2、設備 稱重刻度的準確度應至少少于2克。
3、程序(A)使用桶的頂部確定排空能力:
將桶切開分成兩半。保留上半部分并配上適當的封閉器;
盡可能精確地稱量配上適當封閉器的頂部重,以克為單位記錄數值m1;
將桶頂部向下放在試驗臺上,使其符合廠商要求的角度(0-20°),且封閉器處在最低位置;
向桶頂部注入約10L自來水;
待水的表面平定后,打開封閉器;
不去搖動桶頂或調整封閉器,讓水自然排放5分鐘;
在桶頂依然向下位置,重新稱重,以克為單位記錄數值m2.
4、程序(B)使用全桶確定排空能力:
盡可能準確地稱量包括封閉器在內的空桶重量,以克為單位記錄數值m1;往桶內注水入約10L自來水,封閉上鋼桶;翻轉桶,確保桶的所表面都被水弄濕;打開封閉器,將桶水平放置,并使封閉器處于最低位置,保持這一狀態,直至桶內不再向外流水(位置1);慢慢地抬起桶使其傾倒,并達到最佳排放角度(0-20°)),不得移動和搖動桶,使這一狀態保持5分鐘(位置2);關好封閉器擦去外部剩余的水;盡可能精確地稱量空桶,以克為單位記錄數據m2。
5、結果 表述
兩個重量(m2-m1)表示鋼桶中的剩余物即被鋼桶的絕對排放能力。相對排放能力就是絕對排放能力與總容量的百分比。
程序(B)中水的殘留量主要取決于桶內表面的面積和其他條件(如光滑程度),因而程序(A)與(B)相比,水的殘留量也許要多一些,其最大允許量可由用戶與廠商雙方商定。